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證監會四部門發布依法從嚴打擊證券犯罪5起典型案例。
5起典型案例分別為:
1.馬某田等人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操縱證券市場案
2.郭某軍等人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
3.姜某君、柳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
4.王某、李某內幕交易案
5.鮮某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縱證券市場案
這5起典型案例,涉及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縱證券市場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內幕交易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證券犯罪。
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檢察室主任張曉津表示,聯合發布典型案例,充分發揮案例的指導、教育、警示作用,通過發布案例以案釋法,警示上市公司董監高、證券機構及中介機構從業人員要依法依規從業、履職,對違法犯罪行為執法司法機關堅決依法從嚴懲處。
發布會上還介紹了近年來檢察機關在懲治證券犯罪方面的情況:2021年至今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各類證券犯罪376人。其中,今年1至6月起訴147人,同比上升93.4%。辦理了一批有重大社會影響的財務造假、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重點領域案件,形成打擊證券犯罪的高壓態勢。
責任編輯: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