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高楓/記者)日前,自治區高院召開脫貧攻堅領域職務犯罪新聞發布會,發布會由自治區高院新聞發言人王旭軍主持。發布會邀請了自治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自治區紀委監委、自治區檢察院、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扶貧辦及高院各部門代表及部分新聞媒體參加。新聞發言人王旭軍通報了全區法院2018年前三季度脫貧攻堅領域職務犯罪工作情況,刑二庭副庭長圖雅發布了四個全區法院脫貧攻堅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例。
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是黨中央的重大決策,全區各級法院緊緊圍繞落實中央決策,以及我區確保2020年實現現行標準下農牧區貧困人口脫貧的工作目標,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憲法賦予的審判職能,全面配合了各級黨委脫貧攻堅重大政治責任,為全區決勝全面小康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1至9月份,全區法院依法受理脫貧攻堅領域職務犯罪案件63件,已依法處理75人。從全區法院審理的脫貧攻堅領域職務犯罪案件情況看,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涉及罪名及犯罪手段多樣,二是小官貪腐居多,三是個案涉案金額不大,但涉及面廣,都關乎群眾切身利益,四是共同犯罪現象較為突出。全區法院通過審理脫貧攻堅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發現目前我區脫貧攻堅領域職務犯罪風險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如扶貧政策宣傳不到位,對脫貧攻堅項目及資金監管不到位,個別公職人員及村干部履職意識不到位,司法機關打擊力度不到位。
根據當前脫貧攻堅工作的目標和任務,自治區高院要求全區各級法院進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二是運用法治手段,加大打擊力度;三是做到快審快判,依法從嚴懲處;四是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協作配合;五是規范信息報送,強化對下指導;六是開展法律宣傳,加強警示教育。脫貧攻堅領域職務犯罪嚴重影響了脫貧攻堅質量效率,損害的是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妨礙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全區各級法院作為審判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樹牢“四個意識”,強化脫貧攻堅工作的責任擔當,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全面履行司法審判職能,準確理解和適用法律,正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充分發揮刑罰的懲治和預防功能,堅決斬斷扶貧領域腐敗“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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