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滿足誠信建設工程法律服務需求,協調解決各成員單位涉法風險問題,扎實做好法律服務保障工作,自治區司法廳全面履行自治區誠信建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職責,充分利用律師隊伍法律專業優勢,組織成立自治區誠信建設工程法律顧問服務團。
法律顧問服務團受自治區誠信建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下設政務誠信服務組、商務誠信服務組、社會誠信服務組、司法公信服務組4個服務組,力爭為誠信建設不同領域提供有針對性的法律服務。法律顧問服務團成員由40名政治過硬、業務突出、責任心強的執業律師構成,根據律師專業領域,在自治區范圍內擇優選派,自治區律師協會領導、自治區司法廳律師管理工作人員編入法律顧問服務團,協調推動法律顧問服務團高效運行,確保各項任務有力完成。
法律顧問服務團根據各成員單位法律服務需求,采取集體會商、書面研討等方式,為各成員單位誠信建設工程相關重大決策、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咨詢,為解決疑難復雜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建議,對合法合規性存在爭議的重大決策、疑難復雜行政執法與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風險評估,參與誠信建設相關法律法規的研討、論證、解讀等工作。
下一步,自治區司法廳將引導法律顧問服務團提高政治站位、嚴肅工作紀律,不斷凝聚工作合力,著力發揮專業優勢,切實保證工作成效,助力誠信建設工程深化推進,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為自治區辦好“兩件大事”,實現“闖新路、進中游”目標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責任編輯:張宇